(4)畅通网上传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技术设施,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络传输安全高效。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操作,确保及时接收和发送电子公文,严禁出现网上收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
3.精简活动,规范管理。
(1)精简活动。严格控制政府举办的各类节会、庆典和论坛活动,年初制定计划安排。凡未纳入计划安排的,市政府一般不作为主办单位或支持单位。确有需要的,须提前报请市政府审批。要切实加强对节会、庆典和论坛活动的组织管理,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积极鼓励支持引入市场机制,自主办节办会。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节会、庆典和论坛活动的监督,坚决查处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
(2)规范程序。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需提前15天将具体安排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各类活动如需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的,一般活动提前5天、集体活动提前7天上报。邀请分管市领导出席的活动,一般不再邀请其他市领导出席。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及各种检查、评比活动,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应酬性庆贺和迎来送往等活动。
(3)简化接待。除中央、省领导和外地党政代表团等外,市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和参加活动,一般不踩点、不宴请,轻车简从、不搞边界迎送。召开小型工作座谈会等提倡口头汇报,考察调研活动提倡集体乘车。确需用餐的,原则上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
4.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研、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本单位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等工作作出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对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等情况适时进行公开通报。
(二)继续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量化指标控制(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1.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各项措施,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今年党政机关公用经费预算继续压缩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按中央政策要求,在2006-2008年三年平均额基础上压缩15%;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压缩后的规模;同时,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讯等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力用于支持发展和改善民生。出台《湖州市本级机关行政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
3.强化预算控制,严格预算执行。年初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追加部门和单位的支出预算;严格支出程序,所有开支都要有预算依据,防止超预算支出。
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由市监察局牵头办理)
(一)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召开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报告会。将《廉政准则》列入干部教育和党校教学培训计划,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保证每个班次的领导干部分别听一次《廉政准则》辅导报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着力营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探索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上交礼品制度,健全公共权力良性运行的体制机制,规范利益回避,规范个人事项申报,规范从政行为,努力使领导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三)加强对廉洁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廉政准则》以及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对落实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整改,对不按规定报告,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重大事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七、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由市监察局牵头办理)
(一)进一步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增强整体合力。建立健全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完善与有关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提高对腐败问题的发现率。注重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监测分析,加大对案件线索的排查和甄别力度,提高查处案件的成案率。完善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统一举报电话的作用,对实名举报进行优先处理和反馈。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网络舆情分析机制、案件线索收集机制、组织协调落实机制和处理结果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