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敏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龚海荣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附件2
秦皇岛市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定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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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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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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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
| 农村原民办教师
| □
| 任教起始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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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 教 年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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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原代课教师
| □
| 离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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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 庭
住 址
| 乡(镇) 村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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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 份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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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农村
户 口
| 是 □ 否□
| 任 教
详 细
经 历
| 任教时间
| 任教学校
| 证明人(3-5人)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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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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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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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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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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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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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签字:
| 乡 镇
认 定
小 组
初 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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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县 区
专 项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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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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