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函
(陕政函〔2011〕169号)
教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教兴陕”战略实施,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适应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幼儿园、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实现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2011年6月,我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对陕西教育学院拟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事宜进行了考察,经省政府审定,认为该院达到设置标准。现就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有关事项函商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陕西教育学院成立于1956年,原名陕西省教师进修学院。文革中停办。1978年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恢复建院为陕西教育学院。
该院占地646.92亩,生均70.98㎡;校舍建筑面积20.44万㎡,生均33.64㎡,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14.25万㎡,生均23.4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80万元,生均5563元;馆藏纸质图书66.4万册,生均109册;现有专任教师379人,高级职称教师150人(其中,教授54人、研究员2人、副教授89人、高级实验师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9.58%,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教师16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4.59%。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76人(其中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5920人,成人本专科生折合全日制在校生156人),生师比为16.03∶1。有成人本科专业18个,普通专科专业42个,形成了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和理学为主要学科、以教师教育类专业为优势专业、以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相贯通的特色发展格局。
二、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必要性。
一是实现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需要。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后10年,人民群众基本教育需求的重点是优质的学前教育与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到2020年,我省在园幼儿由57万人增至134万人,毛入园率由53.77%增至95.2%。我省共需幼儿园师资约14万人,缺口近12万人。现有幼儿园教师本科学历占11.1%,大专学历占37.32%,学历水平整体偏低。幼儿园师资聚集城市现象严重,广大农村急需补充合格的幼儿教师。全省初中教师本科率为58.4%,小学教师本科率为19.4%,农村教师本科率比城市低20%以上。因此,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重点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培养培训师资,是实现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和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