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航事业发展的意见


  提高空管保障能力。统筹优化空域及航线网络结构,合理利用空域资源,完善空管设施设备,加快实施我区地区一、二次雷达的覆盖,尽快实现由程序管制向雷达管制转变。加大对支线机场空管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为通用航空发展及低空空域开放提供良好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加快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系统(ADS-B)、基于性能导航(PBN)等民航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保障航空运输持续安全。

  营造安全运营环境。机场所在地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加强对机场发展用地、机场设施、净空保护、噪音影响、电磁环境、消防安全以及周边社会治安的管理,将机场应急救援纳入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创造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营的良好环境。协调落实中石油宁夏石化公司500万吨扩建项目中航空煤油产能,在空港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建设中规划布局航空油料公司卸油站,保障航空油料供应。宁夏机场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服务工作,完善机场服务设施和功能,努力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治区与民航局会谈和合作机制,积极支持民航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争取民航局将我区列为民航行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区,大胆探索以民航为主、双重领导的民航管理模式,协调解决民航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民航事业加快发展。建立自治区与兰州军区空军的空域协调沟通机制,优化空域结构,提高空域使用效能,缓解我区空域紧张的状况。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推进跨区域和部门的航空合作,督促落实并协调推进民航发展的相关工作。机场所在地政府要明确职能部门,加强对民航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机场建设,开辟航班航线,做好机场发展用地保护、场外配套设施建设、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等工作。加强与民航监管、空管部门、空军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推进民航发展的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落实国家对西部干线机场、中西部支线机场建设资金补助及航线航班、支线航空经营补贴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争取国家加大对干线机场的补助和支线机场全额资本金的投入。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机场所在地政府要加大对民航基础设施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对列入自治区规划的机场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要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加大对机场安全保障方面的投入,机场所在地政府和机场公司要安排资金用于加强与保障安全有关的设施建设。继续安排航线补贴。“十二五”期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航空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区内干线、支线机场新开国际、国内航线和一些重点航线以及新增运力补贴。对支线机场,由机场所在地的市级政府提供必要的亏损运营补贴。鼓励引进社会投资者,参与机场经营性服务设施建设与业务经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