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2010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优胜单位的通报
(湖委发〔2011〕11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1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与部署,各县区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坚持特色、注重创新,在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民生、构建文明乡风、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基层基础、推进合作共建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再上了新台阶。根据《2010年县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考核评分办法》,经市新农村建设考评小组考核,市委、市政府决定:安吉县、长兴县、吴兴区为2010年度湖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优胜单位一等奖,德清县、南浔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为2010年度湖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优胜单位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