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外经贸局。
3.完善信息服务体系。依托国家专利、商标、版权、标准等数据库资源,探索建立全市知识产权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区域块状产业,加快建设各类专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和行业、特色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以及块状产业标准信息子平台,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支持发展由社会力量投资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商业化专利信息机构。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文广新局。
(五)着力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行企业专利特派员制度。深入开展专利管理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力争新培养100名以上企业专利管理工程师。建立企业和中介机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培训和再教育制度。深入开展“一企一训”工作。深化政府、企业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才知识产权教育。建立湖州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实施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程,培育一批能带动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示范学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
2.加强宣传普及工作。深入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
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
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特定日期,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开设一批报刊专版、电视专栏、广播专题,广泛宣传报道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典型事例。继续推进我市知识产权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升门户网站的宣传效能。组织发明创新大赛等活动,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积极创业的社会氛围。深入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
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
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特定日期,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开设一批报刊专版、电视专栏、广播专题,广泛宣传报道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典型事例。继续推进我市知识产权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升门户网站的宣传效能。组织发明创新大赛等活动,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积极创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