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大力推进机场建设
在加强对现有部分支线机场改造升级的同时,力争建成巴彦淖尔、霍林河、鄂伦春(加格达奇)、扎兰屯、乌兰察布等5个支线机场以及阿拉善3个通勤航空试点机场、根河等既有通用机场拓展通用航空服务试点机场。开工建设林西、正蓝旗、莫力达瓦等支线和通勤机场。指导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研究论证机场建设问题。
(三) 加快推广通勤通用航空
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通勤通用机场建设范围,初步形成以阿拉善左旗机场为中心的西部通勤通用航空机场体系,以海拉尔机场为中心的东北部通勤通用航空机场体系,以锡林浩特机场和赤峰机场为中心的东南部通勤通用航空机场体系,以鄂尔多斯机场为中心的西南部通勤通用航空机场体系。
(四) 积极增加运力投放
进一步加强与航空公司的合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的航空公司进入我区航空市场,鼓励其在我区建立基地、设立分公司。到“十二五”末,我区基地航空公司数量争取达到2至3家。为尽快解决航空运力不足的问题,在2011年完成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组建内蒙古航空公司的工作。
(五) 不断完善航线网络
大力培育各干支线机场连接港澳台、俄蒙乃至亚洲其他国家、欧洲等的国际航线;将呼和浩特机场打造成连接东西、沟通南北、面向俄蒙、辐射港澳台乃至亚洲其他国家、欧洲的区域性枢纽航运中心;引导各有关盟市中心机场增加进京航班,并加大与呼和浩特机场之间的航班密度,通过呼和浩特机场实现各有关盟市之间以及与国内外其他城市之间的航班衔接。通过加密航空支线、做强航空干线、培育航空枢纽,形成支线与通勤航空网络、干线网络衔接互补,连接区外、国外枢纽机场的多层级开放式航空运输网络。争取将包头机场、锡林浩特机场、鄂尔多斯机场、二连浩特机场申请为航空口岸。
(六) 努力培育航空产业
积极支持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有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临空产业园区。重点扶持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在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的支持下,建设呼和浩特大型航空物流中心。围绕通勤通用机场建设,鼓励在我区成立通勤通用航空公司和航空俱乐部。
(七) 逐步健全机场配套体系
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和城市交通的有机衔接,鼓励机场至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接驳运营,尽快实现航空客货运输的“零换乘”和“无缝对接”。加快建设与机场配套的场外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讯、排水等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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