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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
(内政发〔2011〕116号 2011年10月8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民航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是融入全球经济的重要纽带。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优化经济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区民航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 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民航强国”和“富民强区”战略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和快速发展,加大机场建设力度,拓展和优化航线网络结构,增强航空运力,构建多枢纽、多层级的机场体系和航线网络体系;建设以重点机场为中心,铁路、公路、城市交通协调配合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培育临空产业园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 主要目标
  1. 机场建设。加大民航机场建设力度,构建干线机场、支线机场和通勤通用机场协调发展的多层级机场体系。到2015年末,民航运输机场(含通勤通用机场)达到20个,规划开工建设和开展前期工作的支线机场和通勤通用机场10个,覆盖全区94%的经济总量、92%的人口和83%的旗县级行政区域。
  2. 运输发展。积极引进和培育航空运力,构建多枢纽、多层级、开放性、高效率的航空运输网络,实现我区航空运输持续快速增长。到“十二五”末,全区民航旅客吞吐量达到3000万人次,年均增长31.9%(其中呼和浩特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1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5.6万吨,年均增长16%。基本满足社会对航空运输服务的需要。
  3. 航空枢纽和临空产业培育。以重点机场为中心,统筹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交通系统建设的协调配套,尽快构建我区主要城市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依托枢纽逐步培育和聚集高附加值新兴产业以及会展、金融、商贸、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不断壮大我区临空产业。
  二、加快民航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 争取增加机场布点
  在国家已批布点的基础上,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民航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争取国家在调整“十二五”《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时新增我区扎兰屯、乌兰察布、林西、正蓝旗、东乌旗5个民航支线运输机场;新增乌拉特中旗、克什克腾旗、乌审旗、准格尔旗、鄂托克旗、莫尔道嘎、莫力达瓦等7个通勤机场;在根河机场拓宽服务领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他既有通用机场的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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