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北京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
筛查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为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北京市建立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信息系统,本市各新筛采血机构和管理机构应按照本规范完成新筛信息的采集、传递、保存和管理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设备要求
承担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需根据相应的安装要求配备计算机(或服务器)、打印设备,以及存储设备(U盘或移动硬盘)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人员要求
各级新筛机构应设专人负责筛查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员要相对固定,具备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能力,并且通过市级或区县级相关业务培训。
二、岗位职责
(一)各采血机构的新筛信息网络系统负责人员需熟练掌握采血登记终端系统的操作和常见问题的处理,了解全市新筛信息网络的整体运行模式,并负责本单位采血卡质量监督、人员培训、数据管理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
(二)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新筛信息网络负责人员要掌握采血登记终端系统和区县质量监控管理系统的操作及常见问题的处理,熟悉全市新筛信息网络的整体运行模式,负责辖区内新筛信息系统的维护、采血卡质量监督、信息接收与上传,并负责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
(三)北京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信息网络系统负责人员要掌握全市新筛信息系统的操作,监测全市新筛信息网络系统运行情况,保证信息正常传输和筛查中心数据库的维护与信息安全,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负责全市各级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各级负责人员应密切监测本单位系统的运行和使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或有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上报上一级负责人员。
三、采血机构
(一)采血卡的登记与制备
各采血机构按照采血登记终端程序的“卡片登记”界面将所有活产儿信息逐条输入。拟采血的新生儿在专用不干胶纸上打印出带二维码的信息页,分别粘贴在滤纸卡片的空白处和筛查证明上,请家长确认筛查卡信息并签字,并提醒家长保留好筛查证明,以便查询。采血卡片在送出前,管理员需逐张仔细检查采血卡的质量,并于送出当日执行“卡片送出”操作。
(二)特殊新生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