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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同意调整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任务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同意调整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任务的批复
(京卫医字〔2011〕256号)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你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关于调整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请示》(宣医院字〔2011〕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院承担属地内对口支援任务较重,并考虑跨区开展支援工作的可及性,本着优先安排就近支援的原则,同意免除你院对口支援丰台区王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卢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任务。你院要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卫医字〔2006〕172号)和《关于印发<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07〕45号)的要求继续做好其它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二、你院要本着功能互补、分工协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与丰台区王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卢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双向转诊和社区转诊预约工作,推动分级有序就医,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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