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24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
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银发〔2011〕203号)精神,统筹推进全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刘永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陆代森 省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杨明基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 李 堋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代喜 省商务厅副厅长
陶君道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 菁 兰州海关副关长
张 敬 省国税局副局长
贾 锐 甘肃银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确定我省出口货物贸易试点企业名单,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实现信息共享,负责省政府交办的有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陶君道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