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旅游市场营销力度。
实施旅游消费激励措施,稳步开发本地旅游市场。利用高速交通发展的机遇,加强成都、贵阳、西安、武汉等周边大城市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旅游市场的开发。围绕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努力提升旅游接待设施和服务的国际化程度,吸引更多国际游客。实施旅游目的地全球营销计划,构筑国际化的旅游营销网络体系。在市外主要客源地设立办事处。每年开展专题旅游推介、组织海内外重要客源地旅游推介各10次以上。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建立旅游门户网站,适时发布旅游信息。
4.丰富旅游节会活动。
继续办好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重庆山水都市旅游节等重点节会活动,策划推出温泉之都旅游节,打造成全国知名旅游节会品牌。提升大足石刻国际旅游文化节等节会影响力,支持“一区县(自治县)一节会”活动。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重要会议。深入开展旅游主题年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四)完善旅游产业体系。
围绕旅游产品开发和目的地建设,完善旅游要素,推动旅游产业集群形成,强化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构建合理的旅游产业体系。
1.加快建设旅游精品景区。
夯实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加强策划规划,重点打造长江大小三峡(白帝城、小三峡)、天坑地缝、天生三硚、钓鱼城、白鹤梁、大足石刻等“六大精品景区”。结合“一区两带”空间布局,在各区县(自治县)打造一批具有吸引力的景区。强力推进合川钓鱼城、涪陵白鹤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支持一批景区创建5A级景区。建设10个以上旅游人数超100万的精品景区。
2.优化饭店业结构和品质。
规划建设一批五星级酒店和一批有品位、有特色的旅游酒店,积极引进国际顶级酒店管理品牌,支持开发青年旅舍、经济型连锁式酒店、自驾车营地和房车营地,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包含星级饭店、经济型饭店、度假村、休闲公寓、乡村旅馆、青年旅舍、汽车旅馆、农家乐等多种类型的旅游住宿接待体系。到2015年,全市五星级酒店要达到100家以上。
3.加强旅行社规范管理。
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加快实施星级旅行社标准,规范旅行社管理运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重点培育骨干企业,鼓励发展专业化与特色化旅行社,支持导游服务公司以及旅游电子中间商等新业态发展,加强对旅游中间服务业态研究和分类管理,推动形成比较合理的分工体系。“十二五”时期,全市力争实现全国十强旅行社集团1家、全国百强旅行社4家的目标。
4.实施“畅通旅游”工程。
把发展旅游景区交通作为“畅通重庆”的重要内容。大力促进旅游公路与高速公路网络的连接,力争在3年内5A级景区一级路或高速公路直达,3A级以上景区公路建成三级以上油路。建设旅游交通网络,形成旅游交通环线,加强各种交通工具的衔接。旅游客运服务要延伸到主要景区和主要乡村旅游目的地,交通标识、公路服务区要增添旅游服务功能。改善旅游包车条件,在中心城市和旅游重点区县(自治县)设立旅游车公司。完善重点景区停车场设施。加快高速铁路建设,优化运行调度,加强时刻衔接,开行旅游专列。开通到北美、欧洲、日韩等主要大城市直航航线,加密台湾等主要客源地航班,2011年直航台湾航班每周确保达12班以上,力争达20班以上。鼓励开辟旅游包机航线。支持万州、黔江机场向旅游机场转型,推进巫山、武隆等支线机场建设。规划并建设朝天门等邮轮母港和旅游码头,完善配套设施。对码头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降低各类邮轮游船停靠费用。
5.大力发展旅游餐饮娱乐。
充分挖掘餐饮文化,继承发扬传统名品,积极发展创新产品,支持各区县(自治县)打造地方特色餐饮品牌,强化重庆“美食之都”形象。规范餐饮场所管理,规划建设旅游餐饮集聚区,提升餐饮管理水平。组织厨艺大赛和餐饮服务技能大赛,提升菜肴质量和餐饮服务水平。鼓励发展主题餐饮,鼓励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支持重庆餐饮“走出去”。深入挖掘巴文化、抗战文化、渝东南少数民族文化等资源,加强传统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开发推出一批独具特色的文化艺术项目。支持旅游景区开发娱乐项目,支持科技含量高、文化内涵丰富、市场前景好的大型主题公园建设,鼓励社会娱乐业和旅游业结合发展,适度发展大型旅游演艺项目。
6.加强旅游商品开发。
依托本地名优特新产品,打造全市及各区县(自治县)标志性旅游购物产品,积极发挥旅游业对工农业产品的营销功能。做大做强传统民间工艺品牌,加大地方特色工艺品、纪念品、宣传品等研发力度,构建差异化旅游商品体系,努力实现“一个区县(自治县)一个品牌”。积极建设旅游商品产业园区、交易中心和研发中心,大力发展旅游商品特色街或特色集贸市场,推动旅游商品研发、生产、营销一体化。在主城区及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打造一批不同特色的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基地。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市场秩序,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需求的产销体系。
7.推动旅游产业融合与集群发展。
强化旅游业关联带动作用,推动旅游和农业、工业、文化、体育、金融、物流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围绕精品景区和旅游目的地建设,延伸旅游产业链,增强综合配套功能,积极发展旅游综合体和旅游产业园区,利用3―5年时间,形成3―5个产值规模超100亿元的旅游产业集群以及20个产值规模超10亿元的旅游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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