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五方十泉”,加快建设“一圈百泉”,推动“两翼多泉”开发,丰富温泉文化内涵,推进温泉资源多样化利用,提高重庆“中国温泉之都”的品牌号召力,着力打造“世界温泉之都”。“十二五”时期,“五方十泉”应普遍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其中至少两家温泉要建立与疗养院合二为一的正规疗养温泉。
结合“宜居重庆”、“森林重庆”等建设,发挥重庆美食之都、购物之都优势,大力发展都市休闲度假。建设一批符合普通老百姓需要的休闲娱乐场所,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园绿地体系,大力发展集购物、美食、娱乐等于一体的旅游休闲综合体,推动旅游和城乡居民休闲的融合发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促进乡村休闲度假蓬勃发展。
以山地、湖泊、河流、草甸、森林等资源为依托,结合“健康重庆”建设,大力发展康体养生旅游和生态休闲度假。推进金佛山、摩围山、四面山、长寿湖、汉丰湖、黄安坝、石柱黄水等一批以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的目的地高水平建设。
适应旅游活动休闲化的趋势,丰富长江三峡、大足石刻、武隆大仙女山等传统观光旅游景区的休闲度假功能。
3.积极发展专项旅游。
加快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加快主城区及沿江旅游码头建设,鼓励提升邮轮旅游档次,加快老旧普通游船更新换代步伐,支持高端游艇发展,推进长江三峡沿线一批游艇基地建设,形成顶级邮轮集群,使长江三峡成为国内内河邮轮游艇旅游龙头。鼓励乌江、阿蓬江游轮游艇旅游发展,加快重要节点游艇基地建设。
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俗文化旅游和乡村体验旅游。加强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丰富展示手段和体验内容,将红色旅游和青少年修学、党员学习、干群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加强各类历史文化遗址、名人故居、名人踪迹的开发,加大博物馆等现代文化场所开发利用力度,形成良好人文氛围。充分利用民俗文化优势,挖掘传统商业、传统舞蹈、传统音乐等文化资源,加大整合开发力度,以民俗旅游发展促进民俗文化保护。积极发展融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于一体的乡村旅游,打造特色化和多元化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收入从以餐饮住宿收入为主向以旅游综合收入为主转变,实现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促进“两翼”农户万元增收。
大力发展商务旅游。建设和完善商务设施,打造一批功能完备、服务专业的商务酒店。加强旅游企业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衔接和合作,建立商务旅游服务网络,促进商务旅游专业化经营。抓住主城改造以及悦来国际会展城建设等机会,完善会展场所及设施,提升会展业发展水平。制定商务会展旅游发展规划,针对商务旅游特点推出个性化订制产品,提高舒适性、安全性和灵活性,打造现代化的商务旅游产业体系,创立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
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和主题公园项目。打造以山地高尔夫为特色,具有世界影响、国内一流、西部领先的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顺应现代消费需求新趋势,按照精品化、差异化要求适度发展大型主题公园项目。
4.强化精品旅游线路建设。
针对本地市场,重点开发一日游、两日游旅游线路,做好交通衔接规划,加强市场秩序管理,促进“重庆人游重庆”。针对中远程市场,加强不同旅游目的地之间的合作,加强旅游景区和旅行社、饭店等不同类型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旅游线路产品开发。争取将温泉之都、大足石刻、武隆大仙女山、乌江画廊、合川钓鱼城、天坑地缝、四面山、金佛山等纳入国家旅游线路。
(三)加强旅游市场宣传营销。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合资源、创新发展的思路,加大旅游市场宣传营销经费投入和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重庆旅游形象。
1.整合宣传营销资源。
树立大旅游理念和集团军概念,整合各行业、各区县(自治县)、各主体宣传营销资源,共同促进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宣传营销资金带动作用,根据各区县(自治县)从宣传营销资金专户中实际支出的旅游宣传营销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放大市级宣传营销资金使用效果,力争每年整合全市旅游宣传营销资金达到10亿元以上。按照公司化运作模式,做大做强重庆旅游产业发展公司。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进共同营销。
2.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旅游宣传营销体系。
围绕全市旅游主题口号,构建旅游形象体系。加大投入,集中对全市主题旅游形象和长江三峡(大小三峡、白帝城)、大足石刻、天生三硚、天坑地缝、白鹤梁、钓鱼城等旅游精品进行宣传营销,打响重庆旅游品牌。完善旅游宣传的“十个一”(一个标识、一句口号、一幅地图、一本画册、一首歌曲、一张光碟、一台演出、一份报刊、一套丛书和一家网站)工程,加快打造“三名平台”(名媒宣传营销平台、名人宣传营销平台、名节宣传营销平台),综合运用电视、报刊、广播、户外广告、网络、手机短信等手段,深度推介重庆旅游。进一步深化与中央、境外及市级主流媒体的战略合作,集中时段强力宣传重庆旅游。重视宣传效果,对于市场反响较差的演出项目等要重新打造,提升品质。开设重庆卫视旅游栏目,重点打造重庆旅游频道、重庆旅游广播频率宣传品牌。在中央电视台黄金强档播出重庆旅游整体形象广告,每年集中推介1―2个重点景区。各大型活动应把旅游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户外公益广告栏按一定比例切块用于旅游宣传。鼓励著名制片人来渝拍摄影视剧作品,奖励推介重庆风土人情和景区的优秀影视和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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