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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的意见
(甘政发〔2011〕12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交水发〔2011〕76号)精神,加快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内河水运体系,促进流域经济协调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内河水运具有投资小、占地少、运能大、污染轻等优势,是公路、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的重要补充。加快我省内河水运的建设与发展,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对于构建我省现代综合运输体系、促进节能减排、推动流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内河水运资源较为丰富,省内河流分属3大流域9个水系,径流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的河流有78条。近年来,我省内河水运发展较快,通航里程已达928公里,兰州、临夏、白银、陇南港口建设已显雏形,船舶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客货运量稳步提升,水运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形成,通航能力和运输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以黄河为代表的内河水运已成为服务我省经济发展的“黄金水道”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惠民航道”。

  《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内河水运事业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将推动内河水运进入黄金发展期。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内河水运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发展机遇,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实施,推动全省现代水路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黄河航运开发为重点,切实加大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力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水路运输市场培育,促进沿河库区经济带、文化带、旅游带建设,努力提升内河水运的运载能力和水上安全监管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水路交通运输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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