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四项战略,促进转型升级
1.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施“厦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计划,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和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建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升,不断提升各类知识产权的技术含量及附加值,围绕厦门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发明专利拥有量得到明显提高。
2.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具有厦门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重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高新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争取标准“话语权”。加快推进全市电子产业、机械、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化工等5大重点产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服务、环境、能耗等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3.深入推进品牌带动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围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树立厦门品牌形象,打造知名品牌。推动传统产业以联盟标准为纽带,培育区域品牌,带动形成一批现代产业集群。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4.深入推进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实施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凭借质量竞争优势占据国际市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龙头企业。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提升区域质量协作水平,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海西城市群协作和跨省区域协作,促进区域产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全面深化厦台质量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产业对接和经贸合作。
(三)健全五个体系,夯实发展基础
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与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市场准入、标准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准入等方面的地方立法,确保质量安全有法可依。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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