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厦府〔2011〕4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要意义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转型发展,关系民生品质,关系城市形象。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增强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竞争力,是破解资源、环境等要素制约,发展低碳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素质性、资源性问题,加快优化升级,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改善民生,提高生活品质,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质量基础,严守安全底线,坚持以质取胜,努力向质量要效益、用质量保环境、靠质量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战略机遇,以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为新起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善民生品质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至上、创新驱动、以质取胜”工作方针,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切实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推进质量发展,努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走质量效益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发展推进机制,全社会质量意识持续增强,全市质量基础工作明显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和带动能力的现代产业集群,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发展竞争力得到大幅提升。

  1.产品质量。全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比重达90%以上,质量损失率控制在0.3%以下,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出口产品检验合格率达99%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率不断提高,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6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