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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地在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中,要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类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整改隐患,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
  (四)认真总结,标本兼治。各地要认真梳理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加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大检查工作效果。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各地还应将今年以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总体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及10-11月安全大检查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11月27日前报送省厅工程处,以便汇总上报省政府安办。

  附表
  安全大检查有关情况统计表
  (2011年10月-11月)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组织检查组个数

参与大检查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排查隐患数

隐患整改数

重大隐患

挂牌督办数

限期整改

企业数

停产整顿

企业数

取缔关闭

企业数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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