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农田调查
在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基本农田数据库(数据层)基础上,将基本农田变化情况调查上图,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库(数据层)。已批准实施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县(市、区),要严格依据合法有效的基本农田划定资料,调整基本农田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的位置和范围,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层,并汇总生成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目前仍未批准实施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县(市、区),要根据基本农田占用或调整情况,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层,汇总生成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
基本农田数据层中的基本农田图斑信息,要与2011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中的土地利用图斑层信息保持一致。
更新后的2011年度基本农田数据库(数据层)作为单独的成果进行上报,不纳入增量更新数据包中。
(四)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
在外业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按照国家数据库更新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图斑进行逐地块变更,形成2011年度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生成2011年度增量数据及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报表。在此基础上,将生成的增量数据、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报表及其他相关数据导入国家统一下发的更新数据上报软件,结合2010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增量数据校核与质量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增量数据、统计报表及其他相关数据打包生成县级2011年度增量更新数据包,逐级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五)更新图件成果
在国家确认通过的2011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基础上,按照国家、省有关图件编制的要求,编制形成2011年度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并对乡级、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成果进行更新。
三、需要重点把握和注意的问题
(一)做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衔接。要逐图斑实地核实国家下发的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监测图斑有关信息,对每一个监测图斑心中有数,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变更或做好记录备查。要特别注意核实2010年度被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2011年又被列为疑似建设用地图斑的信息,确保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有效衔接。
(二)加强协调,分工负责,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今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首次将用地管理信息调查一并纳入变更调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要成立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地籍、规划、耕地保护、用地审批、执法监察等部门按照《通知》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共同负责,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好今年的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任务。地籍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种地类实际变化的调查与核实(包括2010年度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及2011年度各种地类实际变化情况),标注“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建设”图斑,并负责组织数据库变更维护及变更增量数据包的逐级汇总与报送;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利用部门要依据建设用地审批资料,负责组织落实并标注“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和“本年批而未用”图斑;耕地保护部门负责组织核实并标注整理复垦开发等补充耕地的范围,结合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核实基本农田上图,并加以标注;规划部门负责组织核实新增建设用地的规划用途和规模,分析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情况;执法监察部门负责新增建设用地中未批先建属性信息的核实、认定并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