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意见
(闽国土资综〔2011〕273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10月14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
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55号,以下简称《通知》),省厅于10月21日以闽国土资综[2011]267号文予以转发。为认真做好我省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工作统筹与协调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好我省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为便于工作衔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承担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且质量较好的作业单位,可继续承担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反之,应另行确定作业单位。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是以各地经国家确认的2010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利用国家统一制作下发的2011年度遥感监测调查底图,结合2011年度土地管理相关资料,以201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查清2011年度土地利用地类变化、土地权属变化、基本农田变化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根据《通知》要求,我省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任务有四项:一是开展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二是对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进行更新,三是对数据库成果进行更新,四是更新图件成果。遥感监测图斑的实地核实工作可结合外业调查一并开展。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认真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调查底图与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国土资源部将统一获取的遥感影像数据生产加工成正射影像图,与2010年度的遥感影像底图及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叠加,提取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疑似图斑,制作成2011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图件作为调查底图,分发各省辅助开展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