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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开展控制中小学生辍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对控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控制中小学生辍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负责控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研究、解决控辍工作的具体问题。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雪萍 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远麟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曹来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廖宪成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铁城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宏夫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吴松青 团市委副书记
  潘美杰 市妇联副主席
  李帮志 市工商局副局长
  柳雪英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彭远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柳雪英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全市控辍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各县(区、管理区)也要相应成立控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控辍”工作职责,确保控辍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职责分工
  (一)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控辍”工作负主要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通知辖区适龄儿童入学的义务,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教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切实保障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控辍”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控辍的政策和规定,对乡镇和学校的治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评,依法对学校和教师履行义务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切实保障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实施学校建设项目工程,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牵头组织开展好每年3月和9月的“控辍月”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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