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各工种报考条件、《
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第
二十条以及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关于2010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核工种补充报考条件的通知》(详见附件2)的规定报考(查询网址:www.szhrss.gov.cn)。报名审核时,考生持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视为同一工种名称、等级的职业资格证对待,《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种名称与报考工种相近的,可视为同一工种。
(二)参加第二类工种考核报名条件
1、报考初级工的条件:2010年12月31日前试用期满的技术工人。
2、报考中级工的条件:至2010年12月31日,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的技术工人。
3、报考高级工的条件:至2010年12月31日,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的技术工人。
4、报考技师的条件:至2010年12月31日,取得同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8年并一直在此工种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
5、属于因工种合并或不再实施考核引起报考工种发生变化的,可直接报考合并或相近工种的升级考核。
三、报名
(一)符合第一类鉴定考核工种考生可根据我局《关于2011年度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 14号,详见附件3)时间和要求,自行安排时间报考。
(二)符合第二类考核工种的考生可在2011年3月11日至4月10日期间前往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该类考生仅限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含驻深并委托我市代管工资关系的单位)在编在岗技术工人。不接受其他人员报名。符合该类工种报考条件者填妥《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详见附件4),并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携带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地点
1、福田区福强路高级技工学校附楼一楼深圳市鹏程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点专门窗口。
2、 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一楼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点专门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