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中药采购规范的通知
(深市监标字〔2011〕7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中药的采购管理,保障中药质量安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中药采购规范》(编号:SZDB/Z44-2011),现予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具体文本请链接:http://www.szscjg.gov.cn查询。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 44-2011
中药采购规范
2011-10-26发布 2011-11- 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 言
中药采购规范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人员资质要求和职业要求
5 中药采购的操作规程
6 入库验收的程序及质量要求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采购工作制度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首次经营企业审批表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企业首次经营品种审批表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小包装中药饮片装量差异检查方法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中药饮片性状鉴别验收要求
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规则编写。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友和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深圳市福田区中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江西中医学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原文鹏、廖利平、曾长龙、陈玩珊、胡新华、黄平、袁劲松、周国莉、冯军、翁思妹、曾淑君、张敖、张若晗、张尚斌、易炳学、刘志承、张丽芬、吴宗彬、高玲玲、赵洋、裘晓东、林丽君、刘源、查文清。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首次制定。
中药采购规范
1 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中药采购人员的资质要求及职业要求、中药采购的操作规程和入库验收的程序及质量要求。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对中药的采购。
中药采购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采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10年版
SZJG 37.1-2011 中药处方与中药调剂规范 第1部分 中药处方
SZJG 37.2-2011 中药处方与中药调剂规范 第2部分 中药调剂
SZJG/T 38.1-2011 中药饮片与中药方剂编码规则 第1部分 中药饮片
SZJG/T 38.2-2011 中药饮片与中药方剂编码规则 第2部分 中药方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