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3: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坚持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教学条件建设的有机结合,以学科、专业为平台,推进精品课程、重点教材、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等项目建设,促进教育资源集中优化配置。
继续做好“新世纪教改项目”,做大做强一批教育教学品牌特色项目。
引导、支持高校从实际出发,创建有特色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建设40个综合性、示范性强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点。
重点建设100个省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00个省级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并努力达到国家级水平。
推动本科高校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重点建设10个省级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支持相关高校实施或争取列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及“卓越文科人才培养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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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快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营造教育创新氛围。着力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继续加强学位点建设工作。深化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到2015年,实现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达到1:1。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专栏4: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十二五”期间,建设300个校企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基地,资助3000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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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积极支持“政府主导、行业牵头、校企合作”的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实践。深入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强化地方政府统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职责,建立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服务型高等职业教育模式。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服务地方或行业发展为出发点,优化专业结构,彰显办学特色,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办学水平提升;以校企合作共建为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以“双师型”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为关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到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超过10%。
专栏5:高职综合改革计划
重点建设好22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争取若干所高职院校进入新一轮的国家示范高职建设行列;支持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发展成为国内一流院校;支持5所进入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支持宁波、温州等地方政府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推进“双师型”专业教师培养培训计划,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建设1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使全省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0%。
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重点建设20个产学结合或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示范基地;新建100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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