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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1〕24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市、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中央在浙直属单位: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11月底开始,举办“浙江省201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月”期间将举办师范类、经贸类、广电与艺术类、纺织服装类等4场专场招聘会,分别由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传媒学院和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其中浙江师范大学在举办师范类专场招聘会时,同时举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专场双选会。招聘会举办地点均在承办学校(具体招聘地点、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月”活动由《浙江日报》、《教育信息报》等新闻单位提供媒体支持,
  由“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 (网址:http://www.ejobmart.cn)
  提供信息服务。
  二、请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将“招聘月”活动信息及时通知到每位毕业生,毕业生凭专场招聘会入场券或学生证进入招聘场馆。
  三、请各市、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招聘月”活动的信息通知所属用人单位。
  四、参加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请尽快将会议回执、需求信息(见附件2)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邮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相关承办院校,以便安排展位。因场地限制,每个展位限2名代表参加,展板规格按照承办学院要求制作。招聘会期间,每个展位免费提供饮用水和中餐,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招聘月”所有活动将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动态发布,请各单位及时关注。
  六、请承办学校认真制定“招聘月”活动实施方案,特别是必须制定应对突发事件详细应急预案,保证招聘会期间的安全,确保招聘会顺利进行。组织参加招聘会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参会学生的交通安全。
  七、未尽事宜,请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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