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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以案说法,注重效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选择一些典型的、有影响性的土地、矿产案件,采用以案说法、案例分析等形式,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的途径,加强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和广大群众宣传教育,达到普治并举的目的。

  (三)形式多样,拓展阵地。在日常普法与专题日普法相结合的基础上,开展与国土资源专项工作相结合的普法活动,继续实行“送法工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加强宣传;加大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利用,通过网站、论坛、博客、微博、通信短信、远程教育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四)创新机制,加强联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并接受领导和监督、检查;加强与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利用社会组织的力量,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在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国土资源法律宣传网络,为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能力提供支撑;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整体联动,充分挖掘现有能力,更好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宣传发动。从本规划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0月,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国土资源管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省厅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于2011年年底之前做好组织、学习、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抓好落实。从2012年至2014年底为规划实施阶段,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规划的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多层次的中期检查、评比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表彰。从2015年初至10月底,按照部、省的要求统一布置,省厅组织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六五”普法检查、总结,按制定的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进行验收,对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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