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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中心工作,突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点,破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难题,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出发,把握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普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参与普法,了解和熟悉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国土资源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普法与立法、执法、法律监督活动结合起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并实施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作为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突出加强《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学习宪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积极推进全省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认真履行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教育全系统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理念。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中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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