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将本地区信用等级初审结果(含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各检测机构加分或扣分证明材料上报省质监总站。
(三)复审阶段(2011年12月5日-12月31日)
省质监总站根据初审结果,结合省级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对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申报和初审情况进行复审,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四)组织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
(五)评审结果公布。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名单(工程材料等类)”和“2011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名单(地基基础类)”,评级结果录入检测机构信用档案。本项工作于2012年1月下旬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信用等级考核工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完成相关工作。要严格审查各检测机构的证明材料,保证本地区A级检测单位的信用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不得跨等级升级,降级不作要求。
(二)各检测机构要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并如实上报证明材料。同时持有工程材料等类检测资质和地基基础类检测资质检测机构,本次信用等级将分开评定,加分项、扣分项的证明资料分开上报,若未上报证明资料视同“无资料”。
(三)新设立的检测机构,一年内直接定为C级,按照C级检测机构的标准进行监管。
(四)对考核为A级信用等级的检测机构,我厅将推荐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工程项目检测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优先选择其承接检测业务。
联系人: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卜青青,025-51868718,邮箱:jszljd@yahoo.com.cn。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7层2713室,邮编:210036。
附件:
1、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考核标准(试行)(略)
2、201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初审结果汇总表(工程材料等类)、201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初审结果汇总表(地基基础类)(略)
3、201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汇总表(工程材料等类)、201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汇总表(地基基础类) (略)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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