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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分工:由省科协、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林业局、省科学院、山东社会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着眼于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到2015年,科普人才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努力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

  1.重点建设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由科技工作者、科技辅导员、科普创作人员、大众传媒的科技记者和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组成的专业性科普人才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进修和培训,专门设立科普创作、科普传播等进修课程,有计划地开展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科技教育,提高其科普创作和科普服务能力。按照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科技记者、编辑等大众传媒科普人员的素质。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普专业,或设立与科普相关的研究方向,培养从事科普活动与研究的高端人才,为社会输送科普人才后备力量。

  2.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大力培训、培养农村科普员,培养大批面向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实用科普人才,加大对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力度,锻炼、造就一大批农村科普带头人。加强城镇社区科普人才的培养,培养和造就一批基层民众喜爱的扎根基层科普实践的社区科普人才。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充分利用企业教育资源以及高校、研究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等各种培训资源,培养、培训企业科普人才。充分发挥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的带动作用,加大专兼职结合的社区科普人才培养。整合校外科普人才资源,发展建设面向青少年多样化需要的社会化科技辅导员队伍。积极开展“春晖奖”争创活动,有效提高校内外科技辅导员的积极性。

  3.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动在职及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和高校学生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普兼职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推动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调研和经验交流,推动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开展。打造“老科协”、“齐鲁科普义工”等志愿者活动品牌。

  分工:由省科技厅、省科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林业局、省科学院、山东社会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参加。

  (十一)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机制建设。

  1.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建设好专职和兼职两支科普工作队伍。尽快在高等院校开设科技传播专业,培养适应科技馆、科普传媒、网络等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完善和制定专职科普工作者的评价标准。出台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2.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在省科技规划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将科普工作作为省科技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在推动省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立项和实施的同时相应增加科普工作力度。推动承担国家和省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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