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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2012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设一级指标(A级)5项,二级指标(B级)17项,总分值800分。督导整改200分。
  (三)本方案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二、督导评估指标及分值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学前教育

A1 组织领导

80

B1领导重视程度

30

B2工作机制

20

B3督导考核

30

A2经费投入

120

B4支出比例

40

B5专项经费

30

B6儿童资助

20

B7收费管理

30

A3办园条件

320

B8布局规划

40

B9园所建设

100

B10园舍建设

110

B11设施设备

70

A4队伍建设

180

B12教师配备

100

B13教师培训

20

B14教师待遇

60

A5教育管理

100

B15监管机制

20

B16保教工作

20

B17安全与健康

60

督导整改

对2011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督导检查

200

合计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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