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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无锡市市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六、主要任务

  (一)新建一批农贸市场。新市场的建设应根据市场建设规划和需求关系,综合考虑周边居民的消费水平、城镇社会经济发展方向、人口变动趋势、市场辐射面积、周边市场设置状况影响等因素,按规划布点要求进行建设,在新市场的建设上必须作好项目可行性分析。
  (二)改造一批农贸市场。对场地拥挤、基础设施没有配套的市场应进行限期改造,区域内市场密度过大的市场应合理重组,农贸市场改造方式按照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和《无锡市市场设施配置基本标准》执行。
  (三)整合一批农贸市场。对全市市场进行甄别,符合实际需要和规划要求、经营管理规范的,应督促其尽快完成各项报批手续;基本符合规划要求,但经营欠规范的,应限期整改;不符合规划要求且经营管理不善的,当地政府应督促其逐步归并于附近有发展前途的市场。
  表6 规划新建调整农贸市场一览表

地区

现有农贸市场(个)

规划设置

农贸市场

(个)

规划新建

农贸市场

(个)

改造提升

农贸市场

(个)

规范整合

农贸市场

(个)

商务统计

工商登记

锡山区

31

22

38

7

22

9

惠山区

31

12

40

9

12

19

滨湖区

31

28

*35

4

28

3

崇安区

10

10

*10

0

10

0

南长区

11

10

15

4

10

1

北塘区

15

14

*16

1

14

1

新 区

22

19

29

7

19

3

合 计

151

115

183

32

11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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