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专家组织项目、常规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采取两种申报方式并行的方法,即必须在使用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eo.safea.gov.cn)申报下一年度项目计划的同时,上报各类项目《2012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示范项目)申请表》、《外国专家需求表》及项目汇总表。
(二)根据实施聘请单位登记管理要求,聘请单位需先到《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afea.gov.cn)中选择首页“聘请单位用户注册”,取得登记证号后,再进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在“经技专家网上洽谈系统”注册过的用户可以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但需填写登记证号。
(三)申报专家组织项目中的《外国专家需求表》要求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正反面打印。文字翻译要准确,项目内容要具体详细,用定量的数据说明需要解决的问题及难点。上报的《外国专家需求表》中栏目有空白及内容空泛或模糊的,将不予审批。专家来华工作时间最好在两周以上(包括路途时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封面左上角的“项目序号”请各用人单位不要填写。
(四)申报国家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引智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项目的单位除需填写《2012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外,还需填写《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经费预算表》、《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申请国家外专局资助年度经费预算表》和《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简介》,并准备完整的引进国外智力重点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内容介绍、项目单位介绍、项目国内外现状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总体目标及主要经济和技术指标、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情况、引进专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要达到的指标、聘请外国专家工作规划和经费预算、项目中方人员介绍、计划聘请外国专家情况介绍、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批件和意见等。
(五)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请在其项目申请表封面和项目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独联体”、“软件”字样;承担示范推广项目的单位是已命名“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基地”或“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的,在项目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引智基地”或“示范单位”字样;所有大专院校承担的项目,请在其项目申请表封面和项目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文教”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