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服务网点管理。严禁部门挂靠或变相挂靠承包。旅行社的服务网点必须做到管理、财务、招徕、咨询服务四统一。要实行电子派团单制度,加强旅行社门票签单和派团单管理,严防流失。
(四)提升旅游饭店服务质量。全面落实新的国家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确保已取得星级的饭店持续达标,不断提升住客满意度。市旅游局每年要开展“厦门市十佳星级饭店”和“厦门市优秀星级饭店”评选活动,对当年度获奖饭店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每两年举办一次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给予表彰和奖励。
1、提升服务品质。加大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个性化推广工作,在企业内部开展饭店服务技能比赛和争当“服务大使”、“微笑使者”的活动。要在开展“9.8服务大使”优质服务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厦门饭店服务品牌,每年评选一批“厦门旅游服务大使”,给予表彰和奖励。
2、加强外包部门管理。星级饭店在经营部门发包时须与承包人签订服务经营协议书,要明确承包人具有保持相应星级的义务,否则,可随时提前终止协议。承包部门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客宰客。
3、健全培训机制。根据饭店各岗位需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大岗位培训、技能交流和职业道德教育等。继续开展“旅游教育培训超市”工作,全面开展全市旅游饭店员工素质提升培训工程。发挥饭店培训作用,鼓励饭店加强内部培训工作;组织对饭店培训质量效果的评估、评选,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4、注重安全防范。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巩固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成果,抓好隐患整改提升。完善和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突发事件(包括火灾、自然灾害、饭店建筑物和设备设施事故、公共卫生和伤亡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处置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五)提升导游服务质量。贯彻落实《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加强导游队伍管理和建设,提升导游服务水平。
1、实施导游素质提升工程。落实《厦门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欣鹭导游公司要全面开展社会导游员星级评定,建立社会导游服务质量评价和激励管理工作机制;旅行社要加强导游业务日常培训(每年不得少于56小时),创造条件开展导游星级评定,要切实建立和实施合理的导游报酬分配机制。市旅游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导游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导游服务技能大赛,每年要评选表彰一批“厦门金牌导游员”,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鼓励导游员积极参加导游等级考试评定,对被评定为高级、特级的导游员,当年度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