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的通知
(厦府办〔2011〕2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由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制定的《厦门市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厦门市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
(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培育海峡旅游品牌,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把游客服务好”为目标,实施“温馨厦门,品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战略,通过三年的持续不懈努力,使全市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更加完善,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有序,游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旅游服务品牌初步建成,旅游环境更加和谐,游客满意度稳步提升,全市游客满意度居于全国前列,为“十二五”时期建成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从空间整合角度集聚和整合旅游景区,以DMS(旅游目的地系统)为基础平台加强核心品牌景区建设和产业链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
1、提升完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引导景区加大投入,加强对景区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提升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景区(点)的道路基本畅通,购物商店、酒店、餐厅等经营场所规范经营,促进优质服务。完善、规范国家标准的旅游指示牌设置,进一步加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公厕、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更加便捷的旅游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