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2011〕21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为切实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和统计调查工作整体效率,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
企业一套表是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通过整合现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标准和业务流程,实现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报表到国家统计网络平台,各级统计部门在线审核验收并汇总统计数据的新型统计调查制度。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至12月):建立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应用平台;加强名录库建设,确认落实年定报调查单位并敦促企业落实联网直报所需工作条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和企业一套表制度;完成各级工作布置,开展统计系统专业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
(二)实施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全省从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起,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调查制度。实施范围为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劳动工资、科技、能源等主要统计专业的全面调查企业,及年综合能源消费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部分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调查内容以满足行业(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求为目标,以企业统计调查核心指标体系为基础,按照元数据标准统一设置指标名称、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提高统计调查的规范性、系统性和一致性。调查表分年报和定报报表,涉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固定资产支出、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科技活动、信息化情况等方面内容。为确保数据不断、不乱,本阶段采取“双轨报送”的方式,即电子报表网上直报与纸质报表逐级汇总上报同步进行。待下阶段条件成熟后,逐步转为网上直报单轨运行。
(三)提高阶段(2013年至2015年):实施范围由“三上”企业逐步扩大至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中实行抽样调查的“三下”企业。随后,将生产价格统计、服务业统计等抽样或重点调查内容和部门统计调查内容纳入一套表范围,实现统计业务调查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