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贺政发〔201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现将新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长 白 希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常务副市长 潘志金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法制、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铁路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密局、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招标投标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法制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和驻北京联络处、驻梧州管理处等驻外机构,以及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主持市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协管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分管和协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贺州调查队、中央储备粮贺州直属库、市委老干部局、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银监分局以及各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有关工作。
副市长 潘 鸣
负责宣传、文化新闻、旅游、交通、体育、外事侨务、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文化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体育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和贺州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文史、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协调市新闻单位、驻贺新闻机构、桂东公路局、贺州海事处等有关工作。
副市长 刘国学
负责农业、林业、水电、农机、政法、信访、应急管理、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农机事业局、水果生产办公室、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