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市区管道燃气建设的通知
(贺政办发〔2011〕183号)
八步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市区管道燃气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管道燃气的重要意义
管道燃气是城市现代化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市委、市人民政府已将城市管道燃气工程列为2011年十大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该项工程是改善民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项目,也是积极推进贺州成为“广西新兴工业城市、桂粤湘区域性交通枢纽、华南生态旅游名城、全国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建设管道燃气,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环保的清洁能源,给广大市民生活和环境质量带来新的改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我市管道燃气建设与发展。
二、迅速推进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力度
(一)加快项目建设供气进程。建设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统筹推进施工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和施工安全关,确保年内实现通气目标。
(二)加大配套建设力度。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委、环保局、市政管理局、房产局、消防支队等职能部门要强化管道燃气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今后应将城市燃气规划管线纳入新区开发、旧城改造详细规划中,对于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的,管道燃气设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竣工验收;城区新批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及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把管道燃气设施作为规划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条件。市住建委、环保局、房管局、消防支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新建住宅楼、办公楼及生产区的建设管理,按照“三同时”(同时设计、施工、验收)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管道天然气配套建设顺利推进,对没有规划设计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相关部门不予审批、验收、办证。
三、加快管道燃气入户铺设安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