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意见
(自府发〔2010〕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探索统筹城乡综合发展的新路子,根据自贡市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核心目标,以规划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强化试点镇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增强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努力把试点镇建设成为产业集聚区、人口集中区、和谐社会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发展,协调推进
按照有利于统筹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原则,促进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生产和生活条件同步改善,建设和管理同步加强,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位特点、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功能定位,着力培育产业特色和城镇特色,形成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按照该放的要坚决放、该管的要切实负责管好的原则,赋予试点镇部分市和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努力做到权力与责任相匹配、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岗位与职责相适应,充分调动试点镇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四)规划先行,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注重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三、实施范围
自流井区:仲权镇;
贡 井 区:成佳镇、龙潭镇、五宝镇;
大 安 区:何市镇、庙坝镇;
沿 滩 区:黄市镇、永安镇;
荣 县:长山镇、双石镇;
富 顺 县:代寺镇、板桥镇、永年镇。
四、发展目标
(一)强化辐射作用,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
到2011年,试点镇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GDP年均增长15%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镇域产业,增强辐射带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