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是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责任问责制。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必要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补偿措施,及时兑现落实征地补偿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财政、农业、林业、劳动保障、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通力合作、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加强督查督办。各区县要加强对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宣传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典型做法;宣传被征地农民自强自立、不等不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成功事例,营造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自贡市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区 县 | 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人数 |
自流井区 | 173 |
贡井区 | 386 |
大安区 | 1329 |
沿滩区 | 145 |
荣 县 | 202 |
富顺县 | 790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975 |
合 计 | 4000 |
自贡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方案
(市农工办)
为切实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个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对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稳定输出规模,调整供需结构,狠抓技能培训,提升综合素质,注重维权保障,强化服务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充实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和制度体系,统筹规划和积极拓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等多种转移就业渠道,促进劳务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管理能力,使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在规模上稳步扩大,在素质上不断提升,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