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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大企业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大企业的意见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青政办发〔2011〕20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1〕28号),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率先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和建设区域性服务业中心的发展目标,积极实施大企业发展战略,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企业为重点,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通过培育与引进,实施品牌战略和资本运营开展兼并重组,扶持和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较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支撑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力争年营业收入过亿元服务业企业达到1500家,其中,过100亿元企业达到20家;50-100亿元企业40家;10-50亿元企业180家;1-10亿元企业1260家。1500家过亿元企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5%以上。(详见附件1)
  各区市和各重点产业服务业大企业培育目标见附件2、3。
  二、重点工作
  从现有企业膨胀发展、新建项目培育发展、定向招商引进发展、制造业分离发展、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发展等五个方面,培育服务业大企业,进一步壮大服务业企业群体。
  (三)加快膨胀现有服务业大企业。出台支持政策,鼓励支持548家企业(营业收入过亿元)创新商业模式、开展兼并重组和跨区域经营,进一步做大规模、提升实力;鼓励445家企业(营业收入为0.5-1亿元)加快膨胀发展,力争营业收入实现翻番超过亿元。到2015年,现有1003家企业营业收入均过亿元,其中:营业收入过100亿元企业10家,50-100亿元企业21家,10-50亿元企业96家,1-10亿元企业876家。
  (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企业。出台重点项目建设意见,完善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十二五”期间重点规划推进550个投资过亿元市级重点项目,总投资约7000亿元。到2015年,力争有300个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形成300家新企业,其中:营业收入过100亿元企业达到10家,营业收入50-100亿元企业20家左右,营业收入10-50亿元企业50家,营业收入1-10亿元企业220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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