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努力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出一条河北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加快解决残疾人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迈进。
坚持纳入加优先。把握民生的全局性和优先性,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政及部门预算、督导检查和领导班子考核范围。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生产就业、教育托养等合法权益。
坚持普惠加特惠。把握发展的特殊性,在研究制定普惠政策的同时,更加注重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的政策需求,实事求是地研究制定特惠政策,提高政策含金量,满足特殊困难群体的特殊需求。
坚持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在推进全面发展中把握重点,实施重点发展战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上水平。
坚持“四真”精神。把握发展的务实性,用“真心实意、真招实举、真金白银、真抓实办”精神干工作,推进残疾人事业扎扎实实健康发展。
坚持以残疾人为本。想残疾人所想、谋残疾人所盼、帮残疾人所需,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开发残疾人人力资源,激励残疾人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二)主要目标。
基本建立残疾人医疗康复体系。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和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残疾人医疗康复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城乡残疾人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全覆盖,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基本建立残疾人生活保障体系。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优先覆盖残疾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特殊保障工作有较快发展。
基本建立残疾人生产服务体系。政策性扶持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性帮扶力度加大,50万贫困残疾人稳定脱贫。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优先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重视残疾人高等教育,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基本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框架。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创新集中就业形式,加快发展个体就业,残疾人就业和从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托养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快,居家安养服务业较快发展,1.5万名残疾人得到托养服务。
初步建立残疾预防体系。残疾预防法规规章建设进一步加快,残疾预防网络初步建立。
基本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体系。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维权政策措施和法律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全省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率100%,残联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专门协会工作活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基本建立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无障碍建设体系。各设区市全部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各县(市、区)加快新建、改建、扩建。残联所属残疾人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实现100%。
残疾人住房供给和服务明显增加。为1.5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1万个行政村新民居建设优先照顾残疾人。
残疾人文化体育等事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弘扬自强不息的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文化繁荣发展,残疾人体育力争为国、为省争光。
通过“十个体系”的建设和重点工作的实施,推进残疾人生活、生产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其中60强县(市、区)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省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三、实施重点发展战略
将集中力量办大事和推进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发展,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强力打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增长极,开创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的新局面。
(一)实施“万名贫困聋人复听工程”。动员企业、社会慈善机构和人士参与,实行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为全省1万名贫困轻度聋人安装助听器,实现无轻度聋人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