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运行效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研究知识产权工作。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按照《
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的要求,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构建市及各市、区知识产权工作新体系。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标志的创新评价机制,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活动、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在对辖市区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考核中的权重。
(二)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应依法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建立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知识产权工作高效运转。政府项目资金优先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或产品倾斜,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转化实施和产业化,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政机关购置正版软件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杜绝侵权、假冒和盗版产品。制订相应鼓励政策,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高风险补偿,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
(三)完善激励机制
加大知识产权的奖励力度。对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取得重大成就、知识产权保护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组织“镇江市优秀专利奖”的评选,对获得国家和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以及优秀版权作品给予表彰或奖励。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优先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和股权、期权等多种分配、奖励形式,逐步形成激励发明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落实《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对发明(设计)人的“一奖两酬”的规定,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激发职务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四)确保政策落实
强化政策引导。加强产业、抓好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制定知识产权投融资等配套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贯彻实施《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扶持重大知识产权的推广应用和核心专利技术的实施与转化。完善专利申请的资助和奖励政策,对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重大发明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实审费、年费给予补贴。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逐步建立版权登记和版权产业发展奖励政策,加强相关政策的衔接和落实。
附录:
镇江市“十二五”知识产权主要工作内容与指标
序号
| 工作
内容
|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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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利
| 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5%;
到2015年,专利申请达到20000件,专利授权10000件,发明专利申请4400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0件。
“十二五”累计专利申请67000件、授权30000件、发明专利申请13400件;发明专利授权比“十一五”翻两番。
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市专利申请总量达到7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在申请总量中的比例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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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标
| 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
到2015年,全市有效商标注册达到22500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5件、省著名商标达到230件、市知名商标达到500件、集体商标6件、地理标志5件;
建立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8个,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10个;
涉外商标增长率达到15%;
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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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版权
| 版权登记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软件著作权登记年均增长25%;
到2015年,全市版权登记量达到330件,其中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300件;
“十二五”期间,累计版权登记量达到1200件,其中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1000件;
版权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至2015年,年产值突破6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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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创造
| 推进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实施镇江市知识产权重点突破计划,强化科技计划对知识产权产出的引导作用;
到2015年,由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000件以上,其中年增幅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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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 实施“11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江苏科技大学的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办知识产权工程师、专利代理人、专利情报检索等各类培训班。
“十二五”期间,新增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30名以上,培养1000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和100名具有较高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后备人才。
建立100个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流动站),开展市县联合区域知识产权能力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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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介机构与平台建设
| 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资产评估、风险投资等紧缺的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区域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到2015年,全市专利代理机构达到8家以上,各辖市至少建立1家以上独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遍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供集知识产权代理、维权援助、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
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及重点领域,建立包括专利、品牌、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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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知识产权计划项目
| 加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突破计划、新兴产业专利实施计划等各类计划项目的引导,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推动我市新兴产业及核心技术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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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百企贯标工程
| 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开展百企贯标工程;
“十二五”期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普遍通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认证;
全市通过贯彻《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3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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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
| 建立健全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
“十二五”期间,镇江新区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局;
开展“镇江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评估与考核以及“十二五”知识产权规划实施与推进;
完善专利奖励与资助政策;
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
加强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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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援助
| 健全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和海关备案等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建立中国(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开通12330维权服务热线,设立知识产权维权资金,建立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专家库;
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查处盗版、假冒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进一步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服务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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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知识产权预警
| 开展重点领域或者重点企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与研究,完成海洋工程与船舶、碳纤维、工程机械、薄膜太阳能等预警分析;
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预警研究和分析,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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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知识产权审议
| 加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开展以专利审议为核心重大经济活动审议试点工作;
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及风险评估制度,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强化政府投资或支持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知识产权前置审查制度,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
重点加强和完善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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