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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挥驻镇高校知识产权创造潜能。鼓励驻镇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与管理制度,完善科研考核、评价和奖励体系,从体制、机制、资金等各方面为科研人员发明创造提供优良的环境,使高校、科研机构成为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产出的密集区。支持和引导高校、院所建立基于市场机制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和知识产权联合体,通过产学研合作将高校知识产权创造优势转化为地方产业发展优势。
  (二)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
  推动专利技术的实施和转化。引导企业采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或以无形资产入股或作为注册资本创办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使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兼并重组和投融资的重要要素。加大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对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应用项目支持力度,助推新兴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实现新兴产业由制造能力向创造能力的转变。
  加强商标培育工作。加大引导、培育和扶持力度,大力扶持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现代服务业和农副业商标推进力度, 引导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镇江市知名商标,形成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品牌。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加强商标的创牌经营。推动涉农企业和农户注册和使用商标,开展“一镇一品”争创活动,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引导涉外企业开展涉外商标注册,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拥有商标的企业开展利用商标权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提高自主商标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发展版权产业。扶持动漫、网络传媒、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工业品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版权产业发展,加强自主原创软件创作、登记和保护。积极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主要特征的新兴新闻出版业。支持“凤凰智慧产业园数字出版基地”建设。指导版权贸易,推进版权资产的市场化运作。加强镇江市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的挖掘,在保护与传承的同时,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历史文化的融合。
  加强对植物新品种的培育与利用,发展我市丘陵地区的特色高效农业。拓展高效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农业生物工程、基因、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改良和培育农作物新品种,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林新品种、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光普高效农药新产品。制定地理标志产品扶持政策,挖掘和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提高企业及相关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发挥商业秘密在企业发展和商务合作中的特殊作用。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快辖市、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完善市、辖市(区)两级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我市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条件建设,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保护的水平和效率。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健全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和海关备案等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积极开展专利纠纷调处,确保行政执法高效、及时、公平、公正。推进商贸流通企业“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培育“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和示范企业。加强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查处盗版、侵权、假冒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素质,加强人民法院与其他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研究和完善网络域名、地理标志产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加强对各类展会和外出参展企业的知识产权监管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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