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后四个月全市农产品展销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22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促进农民增收,现将市农委《2011年后四个月全市农产品展销活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展销活动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2011年后四个月全市农产品
展销活动工作方案
(市农业委员会)
9-12月,农业部将分别在合肥和成都举办“中国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省农委将举办“第十三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江苏省优质农产品秋季展销会”、“第九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江苏省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展销会”等活动。按照市政府和省筹备办统一部署,我市将组团参展。为切实做好各项展销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展示和销售相结合、产销衔接和信息交流相结合、农业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相结合,全面展示我市农产品发展成果,宣传推介农业品牌,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扩大销售总量,努力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推动全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产品展销活动,全市共设置展位70个,展销会期间将签订农产品贸易项目5个,实现贸易额2000万美元;签订农业投资项目11个,合同利用外资5500万美元。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1。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农产品展销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具体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第十三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9月23-25日,扬州国际展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