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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秋冬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秋冬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政办发〔2011〕53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秋冬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秋冬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秋冬季环境综合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深化“三城”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构建“五和”社会、创造“五新”生活的要求,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为目标,突出环境整治、冬季清雪、节日亮化等重点工作,坚持城乡动员、全民参与、集中攻坚、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我县城乡整体形象和文明程度,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净化城市空间。

  工作内容:

  1.全面清理城区主要道路、铁路沿线、平房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的生活垃圾、残土,清捡街路两侧、庭院、绿地、河渠视野内的飘浮物。

  2.对城区主要道路、节点进行节日景观亮化。同时,对破损、残缺的照明亮化设施进行维修、更换,提高照明设施完好率,确保街路、公共场所及节点的路灯照明和亮化。

  3.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冬季清雪工作。要有计划地增加清冰雪作业设备,提升机械化清雪能力。要做好清冰雪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灾害性降雪时,清冰雪队伍、作业车辆及时到位。

  4.本着“谁产权、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擦洗、维护户外各种指示牌、果皮箱、护栏等市政公用设施。同时,在入冬前开展道路清洗工程,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5.整治主要街路、居住区及商服门前各种乱摆乱放行为;取缔街路两侧乱堆乱放及占道经营、店外烧烤行为。

  6.落实“门前五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市容秩序、包公用设施、包监督举报)责任制,动员学校、企业、社区、商服业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

  1.城区内环境卫生整洁,视野内无裸露、积存垃圾,无建筑残土、塑料袋等飘浮物,垃圾日产日清,运输作业规范。无乱扔乱倒行为。

  2.市容协调美观,无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等行为,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各类市政公用设施整洁、完好、无污迹,临街建筑物无破损,外立面装修整洁。

  3.以雪为令、雪停即动、不留死角、路见本色。实现“小雪当天、中雪二天、大雪四天”的清理目标。

  4.主要街路和繁华区域“门前五包”签约率达到100%,履约率达到95%;一般街路和区域签约率达到90%,履约率达到85%。

  5.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好,功能齐全,道路设施完好率达到90%,主要街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9%。

  责任分工: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泰康镇、各中省直单位、县直各单位及产权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居住区环境整治,改善居住区环境。

  工作内容:

  1.整治违法违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出租的行为。

  2.整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3.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妨碍消防安全的行为。

  4.整治油烟、异味、噪音污染环境的行为。

  5.整治乱搭乱建的行为。

  6.整治违法违规设置广告、牌匾的行为

  整治标准:

  1.居住区公共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居住区环境整洁美观,无乱扔乱放、乱贴乱画、私搭乱建等现象。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2.住宅区内无地下室出租扰民行为,无利用车库、住宅等从事扰民及影响环境的经营行为。

  责任分工: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配合。

  (三)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工作内容:

  1.加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管理与维护。

  2.整治行人及车辆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整顿规范静态停车秩序。

  3.清理占道停车,取缔擅自设置的停车场;加强停车场日常监管。

  4.加强出租车车容车貌管理;整治出租车强超强会,随意停车揽客等行为;规范货运配载和汽车修理行为。

  整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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