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执行力建设年活动情况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政发〔2011〕26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执行力建设年”活动情况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执行力建设年”活动情况检查考核实施方案
开展“执行力建设年”活动是县政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和广大公务人员执行力的重大举措,为有效检验全县执行力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执行力,根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开展“执行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杜政发〔2011〕3号)精神,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执行力建设年”活动情况检查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有效解决影响执行力的重点问题,凝聚执行合力,增强工作效能,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政府。
二、考核范围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办作为检查考核具体实施单位,不纳入考核范围)。
三、考核内容
围绕“执行力建设年”的“十大主题活动”,以“五看”作为衡量各单位执行力建设成效的标准,检查考核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表现的执行力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检查考核的内容为:
(一)重点工作落实,主要包括: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落实情况;县政府工作报告所明确的重点工作和县政府确定的大事实事完成情况;县政府以下发文件,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全县性重要会议等方式作出的,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本单位年初工作计划所确定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安全信访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