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各地政府要建立相应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政策法规引导。
加快推进《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绩效考核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制订实施工作,加强标准化政策与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对外贸易政策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的衔接。利用“世界标准日”、“全国普法宣传日”、“质量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营造全面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财政投入。
逐步加大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资金投入力度,支持TC/SC/WG建设,资助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标准制修订,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开展标准的科研、宣传、培训和推广等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科研、税收、奖惩等方面的激励机制。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扶持力度。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广东省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依托高等院校、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社会机构开展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推动高校开设标准化专业及课程,推动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加强应用型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试行将标准制修订和标准科研成果等列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内容。制订相关鼓励政策,支持引进现代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标准化专业人才,特别是国际型、复合型标准化人才。
(五)加强标准服务能力建设。
完善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服务机构“四位一体”联合推动标准化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实验设备、人力资源及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标准研制工作。加强以三院九所一中心为基础的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全省各地级市标准化研究体系建设。加强国内外标准与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资源的采集处理,逐步建立点对点的快捷服务机制,提升技术标准科研、应用和服务能力。发挥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的标准制修订功能,为技术标准的实施提供保障。
(六)加强监督考核。
完善标准实施跟踪机制,加大对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生产许可、标签标识、建设工程、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监测、诚信建设等工作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鼓励新闻媒体对标准化推进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化示范区建设、TC/SC/WG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等工作的质量评价与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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