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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1年4月1日至6月15日)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监管氛围,提高食品经营者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二)申报阶段(2011年6月16日下旬至10月31日)

  将自愿参与创建的餐饮服务单位、 餐饮服务一条街向市局申报。

  (三)创建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政府牵头,整合监管资源,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的工作思路,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加强调研,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针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搞好协调,加以解决,力争12月底前,完成省局示范工程创建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要根据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检查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搞好结合,形成合力。示范创建活动要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联合实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要与旅游、教育、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学校示范食堂、建筑工地示范食堂、旅游景点餐饮示范店的建设工作,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平稳、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严格落实餐饮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动员广大餐饮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组织餐饮业主相互观摩学习,增强创建活动的社会效果。要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分类实施,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将加大宣传作为示范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为示范工程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以示范工程建设为契机,宣传食品法律法规,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健康的餐饮消费环境。

  六、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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