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政办发〔2011〕49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有关单位,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倡导餐饮企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诚信兴商,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黑食药监餐发〔2011〕94号)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证人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这一根本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进一步确立标准,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创新监管方法,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广建设经验,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全县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创建目标
利用3年时间在县城内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3条,确保每条示范街上示范店数量达到80%以上。2012年达到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2013年达到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进一步提高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减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提升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满意度。
三、创建原则
按照“政府牵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的要求,以街道社区为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