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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蓝天工程”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南通工商局配合。

  2.开展服装干洗业污染治理。从事服装干洗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改、扩)建的干洗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必须限期更新为全封闭式干洗机或进行改造,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实现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商务局、南通工商局配合。

  3.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禁止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时间以外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商务局、工商局配合。

  4.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逐步削减并最终淘汰消耗臭氧层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杀虫剂、气雾剂、膨胀剂等的销售和使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商务局、南通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六)加强区域大气环境监控和预警,大力实施能力建设工程。

  1.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在现有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气象监测系统的基础上,优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选择性增加大气臭氧、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有机污染物、大气能见度和灰霾等监测设备,建设覆盖全市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到2015年,全市新建成4-8个自动监测站,调整清洁对照点,新增交通干线空气、苏通工业园区空气、农村、城郊结合部空气自动监测站,全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全面建成,监测信息实现互通和共享。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财政局配合。

  2.提高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水平,以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站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大气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等特殊污染因子,为污染治理、事故处置及制定恢复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相关园区配合。

  3.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2012年前,完成所有国控污染源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监控,2015年前,全面实现所有重点废气污染源在线联网监控,实时掌握污染物的排放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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