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中心城区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11〕97号)
北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中心城区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全市中心城区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及时清除中心城区冰雪,保障冬季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按照《
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
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强力推进;以区为主、区街联动。
(二)以雪为令、雪停即清;分清主次、限时完成。
(三)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四)明确责任、形成体系;强化监督、依律问责。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中心城区清雪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中心城区清雪指挥部。市政府主管领导为总指挥,市城管局局长及中心城区区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指挥部办公电话:2796613。
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广播电视中心、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交警支队、军分区、驻齐部队、哈局齐齐哈尔站、报业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为指挥部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清雪工作,每年10月末将清雪责任人上报指挥部。
三、责任分工
(一)市清雪指挥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验收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清雪工作;遇重大雪情负责协调市直各相关部门调动社会力量清除主要街路冰雪;确定清雪、运雪的时限、标准;负责中心城区融雪剂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组织行政、行风、文明办、新闻媒体等单位监督清雪情况。
(二)各区政府为本辖区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清雪方案及雪灾应急方案、建立组织指挥和监督体系,明确责任范围,组织辖区的清雪工作,同时负责本辖区清雪工作的宣传发动、监督检查和验收。